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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合住户”上市合理吗

2000-04-1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 李海霞 赵建国)近日各媒体纷纷报道北京住房三级市场即将放开,但其中有一条引起疑问,就是允许公有住房合住户的使用权上市流通,即合住户的任何一户都可将自己租住的一部分合法出租。有人提出,一套房两户住,如果其中一户带着个女儿,另一户将房出租给一个行为不轨的人,那么这户的日子该怎么过?为此有关人士提出:对此政策的出台,有关部门应谨慎从事。

据了解,所谓合住户就是由两户以上共同承租一套公房,这是在当时住房条件极其困难的情况下,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。这是一个几十年遗留下来的问题。最开始,这些合住户大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,合住户也都相安无事,默默地克服着合居带来的种种不便,但合住户发生争吵及种种事故也是经常会有的。后来,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,合住户的情况越来越复杂。近两年来,这种合住户的住房常常作为增配房分给职工,由家中的老人和孩子居住,有的则作为堆放杂物的场所,住房的利用率越来越低,但尽管如此,谁也不愿意放弃这间住房。

国家冶金工业局高级工程师徐幸天认为,如果这样的房可以直接上市,那实在是不可思议的。现在,取消福利分房,提高房租,鼓励居民购买公房,促使住房商品化,未解决合住户问题之前,合住房出租的合法化是与现行的住房政策背道而驰的。当务之急是,产权单位应想尽一切办法,对合住户进行协调、调整,否则势必带来新的社会治安隐患,此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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